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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姐妹三人,我二姨夫和他们唯一的儿子先后去世,今年,我二姨又去世了,请问遗产应该如何继承?

详细说一说这个问题,写的有点绕嘴,因为涉及的法条比较多,你仔细看看

三人的死亡顺序应该依次是:二姨夫、二姨夫之子、二姨。

由于不存在遗嘱,所以均为法定继承,具体如下:首先二姨夫去世之后,他的个人财产中有一半是夫妻共同财产,归他妻子所有,剩下的一半为其遗产,由其妻子、儿子和父母共同继承(如果没有父母,则由其妻子和儿子继承);当二姨夫的儿子继承了他父亲的财产,去世之后,他的个人财产均为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他的母亲来继承(因为他没有配偶也没有孩子,母亲为他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最后,他的母亲,也就是你二姨去世了,由于他的丈夫已经先于她去世,所以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之说了,她的全部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正常情况下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但是在此案中,她的丈夫和儿子已先后去世,所以她的全部财产由她的父母继承。

这是一种情形,就是说如果她的父母还在世,遗产全部由二姨的父母继承。

如果她的父母已经去世了,那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若二姨的父母不在了,那么二姨的两个姐妹和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共同来继承你二姨的遗产。

如果你二姨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不在世了,那你二姨的遗产就由你二姨的两个姐妹来继承。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佚名
2024-07-06 21: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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