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网名大全

刑法第三十六条的“复制”具体指的什么?复印还是包括拍照、录像?依据?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复制”在哪儿??????
佚名
2024-11-06 08:00:14
最佳回答
类似问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