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讲-拉夫·阿尔斯通的故事
他是另一个乔丹,只不过他的表演舞台是在街头。
他是为数不多的能够以美国街球球员身份进入NBA的典范。
六个赛季,不是一段很短的时间,但他却顽强地活了下来。
今夏,他从猛龙队被交易到了火箭队。对他来说,这是又一次的新生。
他传统,他聪明,他无畏,他坚韧。
应当承认,对于街球,NBA心中其实始终是充满敬畏的。从他们的最初接触开始,这种感觉就无比强烈。历史上,名闻遐迩的“J博士”、张伯伦、杰里·韦斯特和埃尔金·贝勒等传奇巨星都曾到纽约的街球圣地洛克公园打球。但不是输得很惨,就是占不到任何便宜。2002年,科比和卡特两大当红NBA巨星来到洛克“观摩”,同样没能带着任何优越感安然离开,科比甚至尝到狂妄的苦头。于是NBA一方面明令禁止球员参加街球比赛,同时对打街球出身的现役NBA球员百般刁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号称“Skipto my Lou”的街球传奇人物拉夫·阿尔斯通。阿尔斯通在NBA辗转六个赛季,先后换了四支球队。个人数据表现尚可,却始终无法得到NBA的认同,很多人认为他炫耀性的球风华而不实,而且损害到球队的整体利益,因此几乎他每次得到的都只是毫无保障的一年合同。尤其在猛龙队,苛刻到不近人情的主教练萨姆·米切尔多次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他甚至不能享受卡特赛前热身时佩戴随身听的同等待遇,更有几次因所谓的“不良举动”,对他实行球队内部禁赛,以至于气恼的阿尔斯通甚至曾威胁要离开NBA。今夏,阿尔斯通被交易到火箭队。但同时,几乎所有的多伦多媒体都在“拍手称快”,称赞总经理巴博库克“亡羊补牢”般地甩掉一个大包袱。
拉夫·阿尔斯通,他是美国街头的乔丹,他的伟大甚至是你无法想像的。
传奇开始于1976年,就在匿迹多年的“毁灭者”乔·哈蒙德回到155大街,创下73分的洛克联赛纪录的那个夏天,阿尔斯通在皇后区的南牙买加呱呱坠地。从小瘦削单薄的阿尔斯通没有出众的速度和弹跳,但他艺术家似的篮球灵感和天外来客般的运球技巧很早就名满纽约。阿尔斯通12岁时,教练开始手持摄像机跟随他出入街头球场,捕捉那些前所未有的过人动作。几年后,这些录影带成为了著名的And1 Mix Tape第一集,一夜之间挽救了摇摇欲坠的And1。
高中时代的阿尔斯通是篮球名校卡多佐高中吸引球迷的惟一原因。习惯于在街头和NCAA球员甚至职业高手较量的他对于中学的比赛几乎不屑一顾——或许说没有资格一顾——阿尔斯通的成绩经常差到无法达到为校队出赛的标准。高三高四两年他只为卡多佐打过10场球,平均得分31.9。
“说实话,我被他教训过。和拉夫·阿尔斯通打球,你应该准备好丢脸。”当年和阿尔斯通并称纽约最好的两名高中后卫的斯蒂芬·马布里曾这样告诉记者。
在高中鲜有出场机会的阿尔斯通继续在街头上演魔幻般的表演。纽约各区的街球风格大同小异,布隆克斯和布鲁克林崇尚篮下身体对抗,哈林和皇后区盛产控球人才。阿尔斯通则是皇后区的标志,一年对哈林区全明星队的比赛上,阿尔斯通拿下25分和30次助攻。他和哈林霸主“黑寡妇”泰隆·伊万斯的斗牛成为纽约每年经典之战。
在阿尔斯通数以千计的运球动作中,有一招快攻中的跳步跨下运球最为出名。这个动作难度并不大,但是阿尔斯通做起来有着一种莫名的轻巧和优雅,几乎让人暂时忘记球场上激烈的拼杀,享受片刻的唯美。当然,对方的防守往往在“这一剑”的风情中烟消云散。洛克的DJ以这个动作给阿尔斯通起了绰号——“Skip to my lou”(一首轻快儿歌歌词)。很快,纽约球迷忘记了阿尔斯通,而记住了“Skip to my lou”。
阿尔斯通似乎领先于整个时代,年纪轻轻便只手扭转了整个纽约的街球风格,几年后他的Andl MixTape更改变了全美国甚至全世界的街球。他给街球带来的就好像70年代“J博士”给NBA带去的一样。“J博士”告诉人们不但要得分,而且要把球扣进篮里,扣在对手的脑袋上,于是才有了乔丹、威尔金斯和德雷克斯勒。阿尔斯通出神入化的控球技巧不仅能够使他随心所欲地过人,更让对手看起来像一个篮球弱智。这在NBA也许会被人说成中看不中用,可是60年代,扣篮不也是一种亵渎比赛的行为?
高中最后一年,成绩一塌糊涂的阿尔斯通为了争取大学篮球奖学金,前往北卡罗莱纳州的劳伦伯格预科学校就读。这所学校擅长于为成绩糟糕的篮球天才提供补习课程,很多街头名宿都曾在此落脚。1995年夏,阿尔斯通在纽约打球时被大学名帅杰里·塔坎宁看重。曾拿过NCAA总冠军且喜欢招募纽约街球手的塔坎宁很快安排阿尔斯通到弗雷索城学院就读,一年后他转到了塔坎宁执教的弗雷索州大学。在那里,阿尔斯通展示出出色的防守和对高级篮球战术的理解,而这两样是许多街球手和NBA球员的分水岭。1998年,阿尔斯通被选入联盟最佳新人队,紧接着因为殴打前女友遭到起诉。官司缠身的阿尔斯通索性离开大学,参加当年NBA选秀。
而另一方面,事实上,不到纽约,不到哈林,不到洛克,就不知道拉夫·阿尔斯通的名气有多大,在街球界的地位有多高——在洛克公园里打球的孩子们身上穿着的大半都是印着阿尔斯通绰号“Skip to my Lou”的球衣:问他们心目中的街球偶像,往往说出来的第一个名字就是阿尔斯通;即使在繁华似锦的曼哈顿中城和下城,身着阿尔斯通球衣的年轻人也随处可见,更不要说在哈林街头。
来自于纽约皇后区南牙买加的阿尔斯通是个彻头彻尾的“街球疯子”,很小时就展现出很高的篮球天赋,15岁就参加了洛克公园18岁以及以上年龄组的比赛,这名后卫出神入化的街球技艺很快风靡哈林和全美,同是哈林街球传奇巨星的泰朗·伊万斯在1993年第一次碰上阿尔斯通,就被震撼了,“人们宁愿从上班途中溜出来看他的比赛,要知道很多人看尼克斯比赛都不会这样做,但他是不同的,他会让洛克公园附近出现严重的交通堵塞,停车量会比平时多出三倍,几千人会聚集在155街。”因为出版了他的街球录影集,小球鞋制作公司And1“一炮打响”,走出困境。美国《灌篮》杂志的编辑们在看他的街球录像后惊为天人,马上把阿尔斯通的照片作封面,并在内页的文章中评价他为“世界上最好的组织后卫”。
“拉夫是我们联赛历史上最富传奇色彩的巨星之一,也是最受欢迎的球员之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洛克公园EBC联赛新闻官鲍勃·麦克罗尔对阿尔斯通的评价非常高。是否可以说他是后来一度萧条的街篮的“复兴者”?电话那头的麦克罗尔顿了顿,然后回答说,“差不多可以这样说,是他让街球重新出现生机,走向世界。”
尽管很多人并不是很看好阿尔斯通,但至少休斯敦很看好他,先不说姚明如何对他大加盛赞,就连一向以古板著称的火箭队主教练杰夫·范·甘迪,也认为他是一个难得
出色的传统组织后卫。
的确,从一些迹象上来看,拉夫·阿尔斯通的确是非常适合火箭队的。
阿尔斯通的可取之处是:第一,他控球,稳,一般人很难从他手上抢到球,也很少失误;第二,他会助攻。阿尔斯通的助攻率达到29%,而苏拉才仅仅只有22%罢了。第三,他能突分,也能投三分;第四,有速度,能打快攻;第五,他传球具有相当无与伦比的想像力。不仅如此,他也乐于传球,其职业态度相当值得人尊敬。当然,阿尔斯通的弱点也是不可回避的:第一,尽管在联盟中打拼多年,但他时不时还会露出街球特点,从而影响球队的节奏;第二他的大局观还没达到一流后卫的水平;第三,他的身高不够,防守虽然也还可以,但顽强程度还欠缺;第四,他掌控一支高水平球队功防的经验不够。
1号位一直都是火箭队的顽疾。但其实休斯敦并不缺少出色的组织后卫,而具体来说,问题是出在哪里呢?对于火箭队来讲,需要一个能在关键的第四节坚决贯彻教练意图的组织后卫,而在这一点上,无论苏拉,还是与阿尔斯通对换而被交易走的麦克·詹姆斯,其实都不合格。上赛季季后赛首轮,对小牛队第三、第四场,都是火箭队形势大好,但休斯敦人却往往在最后三分钟领先对手六七分后反被翻盘。球员头脑发热,进攻明显缺乏组织,这对火箭队来讲教训深刻。所以,火箭队迫切需要一个能在关键时候掌控球队的纯粹组织后卫,这样的组织后卫不仅可以帮助发挥姚明和麦迪的进攻威力,而且可以在关键时候节制麦迪,防止麦迪的个人英雄主义拖累球队。而恰好,阿尔斯通的加盟正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
其次,麦迪外线出手多过突破(科比的突分更多,实际上更适合姚明),火箭队还需要一个能搅烂对手防线的突破者,但苏拉、麦克·詹姆斯都有突破但分球少,而阿尔斯通的突分能更大程度地发挥姚明的作用。
第三,阿尔斯通的速度提高了球队的运动性。正因为有了斯威夫特、德里克·安德森这样出色的锋线球员,需要组织后卫组织快攻的能力也就更为至关重要。
第四,阿尔斯通29岁,比苏拉32、麦克·詹姆斯30岁年轻,但工资却只有300万,比他俩都低,而且有五年合同,适合火箭队长期发展的需要。
无疑,如果阿尔斯通磨合成功,火箭队将进入一个稳定发展期,尤其主力阵容姚明+麦迪+斯威夫特+阿尔斯通的框架会保持相对稳定三四年,不会像前几年那么动荡了。
他是为数不多的能够以美国街球球员身份进入NBA的典范。
六个赛季,不是一段很短的时间,但他却顽强地活了下来。
今夏,他从猛龙队被交易到了火箭队。对他来说,这是又一次的新生。
他传统,他聪明,他无畏,他坚韧。
应当承认,对于街球,NBA心中其实始终是充满敬畏的。从他们的最初接触开始,这种感觉就无比强烈。历史上,名闻遐迩的“J博士”、张伯伦、杰里·韦斯特和埃尔金·贝勒等传奇巨星都曾到纽约的街球圣地洛克公园打球。但不是输得很惨,就是占不到任何便宜。2002年,科比和卡特两大当红NBA巨星来到洛克“观摩”,同样没能带着任何优越感安然离开,科比甚至尝到狂妄的苦头。于是NBA一方面明令禁止球员参加街球比赛,同时对打街球出身的现役NBA球员百般刁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号称“Skipto my Lou”的街球传奇人物拉夫·阿尔斯通。阿尔斯通在NBA辗转六个赛季,先后换了四支球队。个人数据表现尚可,却始终无法得到NBA的认同,很多人认为他炫耀性的球风华而不实,而且损害到球队的整体利益,因此几乎他每次得到的都只是毫无保障的一年合同。尤其在猛龙队,苛刻到不近人情的主教练萨姆·米切尔多次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他甚至不能享受卡特赛前热身时佩戴随身听的同等待遇,更有几次因所谓的“不良举动”,对他实行球队内部禁赛,以至于气恼的阿尔斯通甚至曾威胁要离开NBA。今夏,阿尔斯通被交易到火箭队。但同时,几乎所有的多伦多媒体都在“拍手称快”,称赞总经理巴博库克“亡羊补牢”般地甩掉一个大包袱。
拉夫·阿尔斯通,他是美国街头的乔丹,他的伟大甚至是你无法想像的。
传奇开始于1976年,就在匿迹多年的“毁灭者”乔·哈蒙德回到155大街,创下73分的洛克联赛纪录的那个夏天,阿尔斯通在皇后区的南牙买加呱呱坠地。从小瘦削单薄的阿尔斯通没有出众的速度和弹跳,但他艺术家似的篮球灵感和天外来客般的运球技巧很早就名满纽约。阿尔斯通12岁时,教练开始手持摄像机跟随他出入街头球场,捕捉那些前所未有的过人动作。几年后,这些录影带成为了著名的And1 Mix Tape第一集,一夜之间挽救了摇摇欲坠的And1。
高中时代的阿尔斯通是篮球名校卡多佐高中吸引球迷的惟一原因。习惯于在街头和NCAA球员甚至职业高手较量的他对于中学的比赛几乎不屑一顾——或许说没有资格一顾——阿尔斯通的成绩经常差到无法达到为校队出赛的标准。高三高四两年他只为卡多佐打过10场球,平均得分31.9。
“说实话,我被他教训过。和拉夫·阿尔斯通打球,你应该准备好丢脸。”当年和阿尔斯通并称纽约最好的两名高中后卫的斯蒂芬·马布里曾这样告诉记者。
在高中鲜有出场机会的阿尔斯通继续在街头上演魔幻般的表演。纽约各区的街球风格大同小异,布隆克斯和布鲁克林崇尚篮下身体对抗,哈林和皇后区盛产控球人才。阿尔斯通则是皇后区的标志,一年对哈林区全明星队的比赛上,阿尔斯通拿下25分和30次助攻。他和哈林霸主“黑寡妇”泰隆·伊万斯的斗牛成为纽约每年经典之战。
在阿尔斯通数以千计的运球动作中,有一招快攻中的跳步跨下运球最为出名。这个动作难度并不大,但是阿尔斯通做起来有着一种莫名的轻巧和优雅,几乎让人暂时忘记球场上激烈的拼杀,享受片刻的唯美。当然,对方的防守往往在“这一剑”的风情中烟消云散。洛克的DJ以这个动作给阿尔斯通起了绰号——“Skip to my lou”(一首轻快儿歌歌词)。很快,纽约球迷忘记了阿尔斯通,而记住了“Skip to my lou”。
阿尔斯通似乎领先于整个时代,年纪轻轻便只手扭转了整个纽约的街球风格,几年后他的Andl MixTape更改变了全美国甚至全世界的街球。他给街球带来的就好像70年代“J博士”给NBA带去的一样。“J博士”告诉人们不但要得分,而且要把球扣进篮里,扣在对手的脑袋上,于是才有了乔丹、威尔金斯和德雷克斯勒。阿尔斯通出神入化的控球技巧不仅能够使他随心所欲地过人,更让对手看起来像一个篮球弱智。这在NBA也许会被人说成中看不中用,可是60年代,扣篮不也是一种亵渎比赛的行为?
高中最后一年,成绩一塌糊涂的阿尔斯通为了争取大学篮球奖学金,前往北卡罗莱纳州的劳伦伯格预科学校就读。这所学校擅长于为成绩糟糕的篮球天才提供补习课程,很多街头名宿都曾在此落脚。1995年夏,阿尔斯通在纽约打球时被大学名帅杰里·塔坎宁看重。曾拿过NCAA总冠军且喜欢招募纽约街球手的塔坎宁很快安排阿尔斯通到弗雷索城学院就读,一年后他转到了塔坎宁执教的弗雷索州大学。在那里,阿尔斯通展示出出色的防守和对高级篮球战术的理解,而这两样是许多街球手和NBA球员的分水岭。1998年,阿尔斯通被选入联盟最佳新人队,紧接着因为殴打前女友遭到起诉。官司缠身的阿尔斯通索性离开大学,参加当年NBA选秀。
而另一方面,事实上,不到纽约,不到哈林,不到洛克,就不知道拉夫·阿尔斯通的名气有多大,在街球界的地位有多高——在洛克公园里打球的孩子们身上穿着的大半都是印着阿尔斯通绰号“Skip to my Lou”的球衣:问他们心目中的街球偶像,往往说出来的第一个名字就是阿尔斯通;即使在繁华似锦的曼哈顿中城和下城,身着阿尔斯通球衣的年轻人也随处可见,更不要说在哈林街头。
来自于纽约皇后区南牙买加的阿尔斯通是个彻头彻尾的“街球疯子”,很小时就展现出很高的篮球天赋,15岁就参加了洛克公园18岁以及以上年龄组的比赛,这名后卫出神入化的街球技艺很快风靡哈林和全美,同是哈林街球传奇巨星的泰朗·伊万斯在1993年第一次碰上阿尔斯通,就被震撼了,“人们宁愿从上班途中溜出来看他的比赛,要知道很多人看尼克斯比赛都不会这样做,但他是不同的,他会让洛克公园附近出现严重的交通堵塞,停车量会比平时多出三倍,几千人会聚集在155街。”因为出版了他的街球录影集,小球鞋制作公司And1“一炮打响”,走出困境。美国《灌篮》杂志的编辑们在看他的街球录像后惊为天人,马上把阿尔斯通的照片作封面,并在内页的文章中评价他为“世界上最好的组织后卫”。
“拉夫是我们联赛历史上最富传奇色彩的巨星之一,也是最受欢迎的球员之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洛克公园EBC联赛新闻官鲍勃·麦克罗尔对阿尔斯通的评价非常高。是否可以说他是后来一度萧条的街篮的“复兴者”?电话那头的麦克罗尔顿了顿,然后回答说,“差不多可以这样说,是他让街球重新出现生机,走向世界。”
尽管很多人并不是很看好阿尔斯通,但至少休斯敦很看好他,先不说姚明如何对他大加盛赞,就连一向以古板著称的火箭队主教练杰夫·范·甘迪,也认为他是一个难得
出色的传统组织后卫。
的确,从一些迹象上来看,拉夫·阿尔斯通的确是非常适合火箭队的。
阿尔斯通的可取之处是:第一,他控球,稳,一般人很难从他手上抢到球,也很少失误;第二,他会助攻。阿尔斯通的助攻率达到29%,而苏拉才仅仅只有22%罢了。第三,他能突分,也能投三分;第四,有速度,能打快攻;第五,他传球具有相当无与伦比的想像力。不仅如此,他也乐于传球,其职业态度相当值得人尊敬。当然,阿尔斯通的弱点也是不可回避的:第一,尽管在联盟中打拼多年,但他时不时还会露出街球特点,从而影响球队的节奏;第二他的大局观还没达到一流后卫的水平;第三,他的身高不够,防守虽然也还可以,但顽强程度还欠缺;第四,他掌控一支高水平球队功防的经验不够。
1号位一直都是火箭队的顽疾。但其实休斯敦并不缺少出色的组织后卫,而具体来说,问题是出在哪里呢?对于火箭队来讲,需要一个能在关键的第四节坚决贯彻教练意图的组织后卫,而在这一点上,无论苏拉,还是与阿尔斯通对换而被交易走的麦克·詹姆斯,其实都不合格。上赛季季后赛首轮,对小牛队第三、第四场,都是火箭队形势大好,但休斯敦人却往往在最后三分钟领先对手六七分后反被翻盘。球员头脑发热,进攻明显缺乏组织,这对火箭队来讲教训深刻。所以,火箭队迫切需要一个能在关键时候掌控球队的纯粹组织后卫,这样的组织后卫不仅可以帮助发挥姚明和麦迪的进攻威力,而且可以在关键时候节制麦迪,防止麦迪的个人英雄主义拖累球队。而恰好,阿尔斯通的加盟正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
其次,麦迪外线出手多过突破(科比的突分更多,实际上更适合姚明),火箭队还需要一个能搅烂对手防线的突破者,但苏拉、麦克·詹姆斯都有突破但分球少,而阿尔斯通的突分能更大程度地发挥姚明的作用。
第三,阿尔斯通的速度提高了球队的运动性。正因为有了斯威夫特、德里克·安德森这样出色的锋线球员,需要组织后卫组织快攻的能力也就更为至关重要。
第四,阿尔斯通29岁,比苏拉32、麦克·詹姆斯30岁年轻,但工资却只有300万,比他俩都低,而且有五年合同,适合火箭队长期发展的需要。
无疑,如果阿尔斯通磨合成功,火箭队将进入一个稳定发展期,尤其主力阵容姚明+麦迪+斯威夫特+阿尔斯通的框架会保持相对稳定三四年,不会像前几年那么动荡了。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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