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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贸灯具厂做跟单员要学习哪些东西,工作流程,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有经验的朋友不吝赐教,谢谢了

外贸操作流程为了方便广大外贸新人方便学习和查阅有关外贸方面的具体操作常识,现将本人收集的国际外贸流程全部内容整理出来,献给大家:
  从贸易公司或生产厂家的角度:

  一。客户询盘:

  一般来说,客户在下正式 的Purchase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二。报价:

  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数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方式有: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业务部应及时回复客户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并发出Proforma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三。订单/签约订货: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洽谈,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

  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四。下生产订单:

  得到客户的订单确认(PurchaseOrder)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五。业务审批:

  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

  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合同审批之后,将PO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六。落实付款方式(信用证)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汇付付款方式、托收付款方式和信用证付款方式。

  1.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客户将款项汇至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2.如果是放帐的客户,或通过银行D/P,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3.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业务员和单证员应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户改证。

  这里着重*用证付款方式,落实信用证通常包括催证、审证、改证三项内容:

  1、催开信用证,如果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开立信用证,这是卖方履约的前提。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为保证按时履行合同,我方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提醒对方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特别是大宗商品交易或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应结合备货情况及时进行催证。必要时,也可请我驻外机构或中国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2、审核信用证,要着重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的保证文件,但银行的信用保证是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为条件的,所以,开证银行的资信、信用证的各项内容,都关系着收汇的安全。为了确保收汇安全,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信用证的内容与合同条款应该一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开立的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为确保收汇和合同的顺利执行,银行及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资信能力、付款责任、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出口商则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出口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应认真审核信用证的中的有关条款,如装运期、装运港、目的港、结汇日期等等,尤其应注意某些特殊条款,如是否可分批装运,是否可以转船等等,要根据货物出运前的实际情况决定对信用证中的有关运输条款是否接受、修改或拒绝。

  3、修改信用证,是对已经开立的信用证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的行为。信用证的修改可以是开证申请人提出,也可以由受益人提出。

  在实际业务中,出口企业在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当发现问题时,通常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进行处理,有的还须同银行、运输、保险、检验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后,方能作出适当妥善的决策。一般说来,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和收汇安全的问题,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认可后才可装运货物;对于可改可不改的,或经过适当努力可以做到的,则可酌情处理,或不作修改,按信用证规定办理。

  在一份信用证中有多处条款需要修改的情形是常见的。对此,应做到一次向开证人提出,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影响也不好。其次,对于收到的任何信用证修改通知书,都要认真进行审核,如发现修改内容有误或我方不能同意的,我方有权拒绝接受,但应及时作出拒绝修改的通知送交通知行,以免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

  为防止作伪,便于受益人全面履行信用证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信用证的修改通知书应通过原证的通知行转递或通知。如由开证人或开证行径自寄来的,应提请原证通知行证实。

  对于可接受或已表示接受的信用证修改书,应立即将其与原证附在一起,并注明修改次数,这样可防止使用时与原证脱节,造成信用证条款不全,影响及时和安全收汇。

  七。下达生产通知/备货:

  备货,是出口公司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向厂家或仓储部门下达订单,要求其按订单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加工整理等。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上述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

  八。包装/刷口麦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口麦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四、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

  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

  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六、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1、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2、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证明。

  ○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的证明书。

  ○出口*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的单位取得出口退税的一种单据。

  ○商检证书是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而得到的,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同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
佚名
2024-12-23 1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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