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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有部小说主人公叫高兴的书叫什么名字

贾平凹的《秦腔》
书名:《秦腔》
作者:贾平凹
版本:作家出版社
内容简介:贾平凹欲以此为故乡竖碑。《秦腔》是贾平凹的第12部长篇小说,主要写作者家乡陕西省丹凤县棣花镇的生活和人物,书中大部分人和事都有原型。作者以一贯怪异的视觉空间,密实的流年式的书写方式,细腻朴实的语言,集中表现了改革开放年代乡村的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在传统格局中的深刻变化,字里行间倾注了作者对故乡的一腔深情和对社会转型期农村现状的思考,该书也可以说是一部陕西民间文化的大集成。贾平凹这样说:“《秦腔》是在写故乡留给我的最后一块宝藏。以前我不敢触及,因为这牵扯到我的亲属,我的家庭。夏家基本上是我的家族,堂哥,堂嫂,堂妹,都是原型,等于是在揭家务事。这里面既有真实也有虚构,这个东西把我掏空了。本来农村的变化我比较熟悉,但这几年回去发现,变化太大了。农村出现了特别萧条的景况,劳力走光了,剩下的全部是老弱病残。原来我们那个村子,民风民俗特别醇厚,现在“气”散了,我记忆中的那个故乡的形状在现实中没有了。在社会巨变时期,城市如果出现不好的东西,我还能回到家乡去,那里好像还是一块净土。但现在我不能回去了,农村里发生的事情还不如城市。这是讲一些进西安城里捡破烂的村民们的生存故事,来源是真实的,人物也是可以追溯的,可以从贾平凹的《秦腔》里找到那个人物,但是我没看过《秦腔》。主人公刘高兴(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刘哈娃)是一个农村人,但是自打他卖了一个肾给城里人以后,他觉得他应该在城里生活,他的行为举止,他的言谈,他的思维都像城里人靠拢,连名字也改成了刘高兴,他并不因为自己是拾破烂的而感到自卑。他会**,这样他就显得不那么像拾破烂的了;他会骑着车去西安各巷道观光,这样有别于其它进城打工者;他读得懂刻在碑上的古文,他是有文化的,他是有想法的。他买了双高跟鞋放在床头,等待着属于他的未知的女人。所以当他终于看到穿着一双一模一样的鞋的主人,就毫无理由地爱上了,这是天意。尽管那女人在发廊从事着某种职业,但她也是情有可谅的,因为哥哥被杀了,她为了攒“出警费”不断地往家乡警局寄钱(在这里,我不太清楚为什么是这样子呐,人民警察为人民,抓凶手难道要自己出钱?高兴就这样每次三百、五百地塞钱给那女人,尽管他自己收入也不高,同来的五富已经往家寄了二千多元了,但是高兴没有什么积蓄。他没有什么拖累,家里那几亩地也委托邻居给看了,那不值得他来回的路费,他是踏实地要做城里人了。他是和五富一起出来的,他觉得他有责任带着五富,替五富管着钱,当然最后的承诺就是要把五富带回家,不能让他客死异乡。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最后他在火车站等来了五富的媳妇,把五富最后的那点钱都交给了他家里人,他实践了他的承诺。在这个城里,我们少不了和收废品的打交道,没有了他们,家里那些报纸瓶子都无处可去了(这点要说小区物业做的不够,他们应该承揽这样的业务)年前都已经返乡了,得过了十五才回来。现在和他们的联系就是一个电话号码,他们基本上都拥有手机。他们那最早盖上房的就是在城里拾破烂的,这的确是门不讲究手艺的活,只要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完全可以胜任。只是他们也有他们的门道,缺斤短两,压低收购价格都是常事,偶尔遇到个诚实的就是自己的福气了。想想能够上门收权当付了跑腿费,这样我才落得高兴。高兴,这是一个喜气的名字,每个人都喜欢他。
佚名
2024-11-16 07: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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